Discuz!NT
欢迎 游客 , 注册 | 登录 | 会员 | 界面 | 简洁版本 | 在线 | 帮助
启房网

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
本主题被查看409次, 共1个帖子, 1页, 当前为第1页     选择页数: 1      跳转到第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题: 出售公有住房审批
版主
UID: 3
来自:
精华: 0
积分: 216
帖子: 216
注册: 2007-6-4 11:30:00
状态: 离线
威望: 0
金钱: 49.35 元
只看楼主 2008-03-01 14:29
出售公有住房审批
一、办事机构:市房改办政策指导处
二、审批要件:
出售公有住房请示;《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所有公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可填写由市房改办印制的“具结书”;所售公有住房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固定资产卡片、台帐、购房发票。《出售公有住房批准书》,附《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已售公有住房清册》;《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有“售房款存款证明”;购房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夫妻双方工龄证明。
三、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1、产权单位向市房改办提交以下售房材料:
(1)出售公有住房请示;
(2)《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
(3)所有公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可填写由市房改办印制的“具结书”;
(4)所售公有住房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固定资产卡片、台帐、购房发票。
以上材料经政策指导处审核无误后,下发《出售公有住房批准书》。
2、市房改办下发批准书后,产权单位同购房职工签订“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收取售房款,并将售房款存入“批准书”中指定的银行。
  3、填报《已售公有住房清册》
产权单位组织出售公有住房后,填写《已售公有住房清册》,到政策指导处接续办理售房审核手续。
1、《出售公有住房批准书》,附《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
2、《已售公有住房清册》;
3、《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有“售房款存款证明”;
5、购房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夫妻双方工龄证明;
6、产权单位给购房职工开据的《房屋出售专用收款收据》。
五、交易手续费:
六、办理地点:市房改办政策指导处、沈河区大西路287-1号
七、联系电话:82978631
八、投诉电话:82978821
填表部门:售房单位
 
文章出处:市房改办政策指导处
#1  
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
本主题被查看409次, 共1个帖子, 1页, 当前为第1页     选择页数: 1      跳转到第







现在的时间是 2008-08-30 06:01:35
辽ICP备05002767

版权所有 启房网
         Powered by Discuz!NT 1.0.2656    Copyright © 2001-2008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