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文件精神及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需求情况,经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出让JK2007-25号等十七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交易时间:2007年8月27日(星期一)9时-2007年9月7日(星期五)14时(注:节假日不交易)。
二、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条件详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出让地块情况说明表》(注:建筑限制高度以当地空军部门批复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具体条件以竞买文件规定为准),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须同时满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竞买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有意竞买者请到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及履约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为2007年9月6日15时整。
五、有关竞买的正式文件自2007年8月27日9时起到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领取。
六、交易事项如有变更,以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补充通知或公告为准。
七、挂牌地点: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
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夏广场六楼。
咨询电话:(024)25815498
联系人:孙先生
网上查询:
www.syland.com.cn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