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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未入住可不交采暖费
2007-10-19 10:57:37 来源: 进入论坛


  工人在进行管道维修

  虽然昨日沈城只是刮起了一阵北风,略见寒意,但沈阳市各供热企业已紧锣密鼓地准备。采暖期各方准备情况怎么样?煤够不够用?供热公司能够保证室温达到16℃吗?地热供暖会不会涨价?10月18日,记者就今冬供热中市民最为关心的一些热点和疑难问题,专访了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替您问个明白。

  今冬家不住人,停止供暖行不?

  ★读者点题:市民林先生咨询,今年不想供暖行不?

  市供热办负责人表示,采暖期,热用户可以申请停止供热,但申请停止供热的热用户必须实行了分户供热。

  而且,采暖期中不采暖的分户供热用户,需要提前向所属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保证室内供热设施完好。如果因为停热造成室内公用设施保护不当,给相邻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行为人担负赔偿责任。

  需要提醒用户注意,如果不向供热企业递补交停供申请,会给自己下一年的供热带来麻烦。

  去年没开栓,今年供热收接管费合理不?

  ★读者点题:家住沈河区会武街一位居民投诉,去年他家没供暖,今年想再供暖时,供暖公司要求其交纳100元的接管费。这笔钱该不该收?

  市供热办明确表示,这属于违规收费。去年,物价部门已经明确叫停了所谓的“接管费”。如果今年再有供暖公司要求热用户交纳接管费,用户有权说“不”。

  新房头一年不住,还交采暖费不?

  ★读者点题:刚刚购买了商品房,准备办理新房入住手续。但工作人员要求入住必须交采暖费,否则不给办入住。

  记者了解到,只要是分户供暖的用户,冬季不想供暖时,都可以向供暖公司申请停止供暖。因此,即便是第一年入住的新房主,也可以办停供手续。开发商或供暖企业不得强行收取头一年的采暖费。只不过新房供暖时需要一定的入住率才能给供暖。因此,有的开发商或是供暖企业才要求新房主头一年必须交纳采暖费。

  不过,专业部门还是建议市民头一年最好还是供暖。因为,新房主入住第一年如果不交采暖费,可能会在日后有一些麻烦。入住第一年商品房供暖管线的维修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而一般到了第二年之后,转由供暖企业负责维修。如果房主在第一年不供暖,一旦第二年再供暖管线出现问题的话,无法划清到底是物业公司责任还是供暖企业的问题。这样,如果二者互相推诿扯皮的话,会给房主带来许多麻烦。

  分户供热的用户陈欠采暖费咋办?

  ★读者点题:有陈欠采暖费的,今年能给供暖吗?

  对于此类问题,先要分清是用户所在单位欠费,还是用户个人欠费。供热企业应把欠费的债务人作为追缴陈欠采暖费的对象,不宜简单地把住户当作追缴陈欠采暖费的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分户供热改造后的第2年开始,供热企业要继续依法向用户所在企业(单位)追缴剩余的陈欠采暖费。属于用户个人陈欠的,供热企业可采取逐年清缴的办法处理。

  买房赠送的阁楼也要交采暖费吗?

  ★读者点题:有读者问,买房时送的阁楼,还用交采暖费吗?

  采暖费是一种公用利益使用的费用,而赠送阁楼是一种房屋交易中发生的交换行为,二者不发生关系。当然,有的小区赠送的阁楼在房屋产权登记中没有记载,该套房屋面积中不包含阁楼。但这不妨碍阁楼冬季采暖和交纳采暖费。

  如果您家的阁楼有供暖设施,就需要交纳采暖费。

  如果阁楼没有供热设施,但用户想要供热,要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热企业负责设计、施工、安装供热设施,双方签订供热合同,核定供热面积后,交纳采暖费。

  没有供热企业的批准,在阁楼中私自安装供热设施的,属于违规行为,需要接受处罚。

  户主不报采暖费,家中成员可以报不?

  ★读者点题:张先生家的房子是岳母的,但岳母单位报销不了采暖费,采暖费能让家里别人报不?

  用户要到市供热办领取“办理采暖费家庭内部转移审批表”,此表由供暖单位填写。职工本人到相关部门认定,但该表只适用于一处房产,不得办理两处以上房产采暖费转移。另外,办采暖费家庭内部转移,最好是在不欠费的前提下,如果欠费,应经当事人认定,并经采暖公司同意。如果有陈欠,则要先追缴陈欠,转移接受单位只负责转移后的采暖费。

  相关问题

  1.2007-2008年度供暖收费标准是多少?

  居民住宅22元/建筑平方米;非居民住宅23.5元/建筑平方米;按用热量计价的47元/吉焦。

  2.什么是连续供热?

  连续供热要求热用户家中全天室温保持设计温度,但不是我们理解的24小时不停炉、连续地烧。供热不仅要掌握锅炉、设备的运行情况,还要根据室外气温来调节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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