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的缺憾使刘丽英不具备正常人的劳动能力,然而天性不服输的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刘丽英在一间不足5平方米的小屋里默默地生活着。她多么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大都市里拥有一处属于自己的房子。
2001年,老父亲的房子动迁之时,刘丽英本以为自己的心愿可以就此达成,然而回迁的楼房不但没能给刘家人带来幸福,反而成为姐妹之间一道无形的墙。
刘家是个大家庭,一共有八个子女,刘丽英是家中的老七。婚后,刘丽英就将户口迁离了娘家。然而,渐渐地,她与丈夫的情感疏远了,1993年冬天两人结束了这段姻缘。刘丽英和儿子的户口也就此迁回了娘家,还立了独立的户口本。也正是因为这个独立的户口,刘丽英认为回迁的房子中有她的一份。
动迁时,为了使动迁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刘家大哥曾召集兄弟姐妹举行了一个家庭会议。经协商,决定让办事能力强的刘丽英去处理这个回迁房的问题。
对于当时的情况,刘丽英介绍说,动迁前刘家的房证上有三户,其中包括父亲刘明宇、二哥刘为民,再就是刘丽英。动迁时共分给刘家两处50多平方米的房子,当时刘丽英办了低保,因此动迁中还相应为她减免了一些增加面积款。
而刘丽英的三姐刘丽颖却提出异议,她说自己的户口跟父亲的户口在一起,这个房子就应该是自己一处、二哥一处。
现如今 三姐住在回迁房
目前,三姐一家人就居住在这处有争议的回迁房中。对于住进回迁房的原因,刘丽颖有自己的观点。她说自己从出生起户口就一直与父亲在一起,后来爱人单位给了一个临时的简易房,由于父亲患有夜游症,为了照顾起来方便,刘丽颖便将父亲接到自己家的简易房中,并且一住就是八年。家里要动迁时,妹妹刘丽英曾给她打电话,让她把户口本送去,人口普查、办手续,都是妹妹一人经办的。刘丽颖说由于是自己的妹妹,就十分相信她,整个动迁过程都是由妹妹代办的,那时候由于父亲还在世,并同刘丽颖一起生活,所以大哥让妹妹办完手续后将手续放在刘丽颖处,可是这个手续大家始终没见着。为了了解情况,刘丽颖只好拿着协议书去了动迁办。
在动迁办刘丽颖了解到,回迁时共分给了她家三套房,动迁办的人还说,刘明宇、刘丽颖、胡玉东(刘丽颖的丈夫)及刘丽颖的女儿都属于拆迁人口,是一户。二哥刘为民是一个人户口,是一户。三哥拆迁前虽然住的是违建,但也给了一套房。刘丽颖说虽然妹妹刘丽英离婚后将户口迁到了娘家,但她始终没在那住。
对此,刘丽英解释说,她和爱人离婚后房子归了对方,她有时候在父亲家住,另外自己用倒骑驴焊了个亭子,有时候她就在那个亭子里住。刘丽颖认为当年自己全家的户口都与老父亲在一起,如果按户来分自己应该享受这处房子。而刘丽英觉得自己有独立户口,所以也应该拥有这处房子,而且动迁时的政策是按常住人口为准。另外办回迁手续时,费用都是自己交的。刘丽颖则说回迁时交的费用她给了妹妹,她手中有妹妹当时收款的收条。
有争议 回迁款谁拿的?
刘丽颖回忆说,刚开始动迁时妹妹说回迁房需要交2.5万元,刘丽颖便回家将钱凑够后,给妹妹送去,并让妹妹写了个收条。刘丽颖说这一点自己的大伯子胡玉林可以作证。说到这里刘丽颖还爆料说:“现在胡玉林跟刘丽英搭伙在一起过,她让他干什么,他就干啥,甚至在这个房子问题上,胡玉林还把我打了,我这条命是捡来的。”
对于当时的情况刘丽英却并不认同姐姐的说法。对于2.5万元的回迁款,刘丽英也有她的解释:“那天送钱时是她和她女儿及一个邻居一起来的,我说我已经交完钱了,不用你,她就连吵带闹,连打带骂,当初写收条她说是她主张写的,实际上是我主张写的,胡玉林可以证明。”
刘丽英说,后来她让胡玉林把钱给刘丽颖送回,当时送钱时刘丽颖一家三口都在场,而胡玉林一时着急就把要回收条的事忘了,过后再要刘丽颖就不给了。刘丽英随后情绪激动地说:“可她说我跟胡玉林搭伙,咱们是一奶同胞,如果换成别人这么说的话,我可以告她人身陷害,对不对?至于搭伙不搭伙,事实是否存在我觉得这个话题与本案没有关系,胡玉林有妻子,精神不好,我为啥要跟他搭伙?”
对于妹妹的说法,刘丽颖却予以否认:“谁能给你作证?既然你让胡玉林把钱给我送来,收条咋不拿走?”此时,胡玉林的出现让刘丽颖情绪更加激动了起来,并与他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胡玉林证实说自己确实把2.5万元钱给刘丽颖送了回去。对于刘丽颖说自己打她一事胡玉林解释说,当时是刘丽颖以往的病症犯了,是她自己晕了过去,自己根本没打她。
想调解 姐妹不欢而散
对于两姐妹争房一事,刘家的大姐说,两个人都是她的亲妹妹,她认为两个人都有权住这个房子。大姐想出的办法就是,把2.5万元回迁款刨出去后,剩下这个房子作价,卖了以后一家一半,或是如果一方要房子,另外一方就给一部分钱。
对于这样一个提议,姐妹俩能接受吗?
刘丽颖的女儿胡丽说,今年5月,为了这个房子的事,家里的二姐曾调解过一回,但刘丽英又反悔了。
刘家的大哥也说,在这个问题上,家庭内部调解也已经有四五年的时间了,从动迁开始,就在谈这个问题,老人还健在时,她们俩就互不相让。“她们姐俩如果是乐乐呵呵地、高高兴兴地协商,我和其他姊妹几个,在这个问题上不会考虑太多。她们姐俩如果还是像现在这样互不相让,协商不了,那我认为,这房子应该是老人的,我们姊妹八个对老人都尽到责任了,所以说也可以考虑遗产继承,走法律程序。”最终姐妹二人还是未能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