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制造无房贷身份
新闻回溯
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下简称《补充通知》)。
与此前社会广泛热议不同的是,《补充通知》显然对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管控更加严厉。不被商业界定为“第二套房”的已利用公积金贷款客户,这回也进入了名单;多家商业银行不将已结清商业贷款的客户视为监控对象,如今再贷款购房也被看作“第二套房”。
另外,从现在开始“第二套房”的认定,将以“户”为单位,而非以“个人”为单位。
就百姓关心的“第二套房”贷款认定细则问题,央行制定了“国标”。尽管如此,《补充通知》对“第二套房”的认定也并非穷尽所有。
近日,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已经开始有人计划通过没有贷款记录的其他亲属或假离婚等极端方式来逃避“征信系统”的追查,以获得银行第二套房贷的优惠利率。
沈城市民争搭二套房贷“末班车”
《补充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应根据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央行、银监会报备。不过,通常情况下金融行业通知的执行是需要一定的滞后期。这主要因为各地分行需要等待各自总行下发的文件来作为执行标准。记者昨日从沈阳方面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多数银行还没有接到总行的具体通知。
“我们也只是听说此事,目前总行的文件还没有下发到分行级别。”一家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负责人介绍。
另一家银行负责相关业务的人士认为,总行的规定一般不会这么快下发,因为各家银行的情况不同,对国家政策的解读也需要一定的过程。预计新的认定标准最快要从明年1月1日开始落实。
“这无疑为此前有贷款计划购买二套房的客户留下了搭末班车的时间。”据知情人士透露,“如果要是通过个人贷款估计银行是不会受理的,不过现在已经有不少合作楼盘将贷款客户的资料和证件着急地往上报了,在这些客户中就有个别是已经利用贷款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