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行政执法局公布11起单位和个人毁绿、侵绿的案例
晨报讯(记者 汤洋)毁坏绿地不仅将被罚,还要通过媒体曝光。
8月1日起,《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正式实施。昨起,沈阳市行政执法局开始查处侵绿、毁绿行为。
检查 沈开出首张侵绿罚单
昨日,第一张罚单落在了市民刘先生的头上。
据辽宁电视台报道,刘先生是沈阳一家木材加工厂的经营者,他被处罚的理由很简单———在绿地内堆放木料。提到罚款,刘先生吓出一身冷汗,可听到罚款的数目只有20元钱,刘先生如释重负。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说:“对公民个人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今天现场的处罚是20元罚款,因为他只是在绿地上堆放木料。如果是破坏绿地,使绿地、草坪、树木等受到损坏了,例如工程建设、下置管线等占用绿地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同时还向刘先生下达了责令整改的通知书,在规定日期内如不改正,就不只是处罚20元这么简单了,很可能要处罚上千元。对方承诺,当日下午,就把所有木料挪走。
另外当日,执法队员和本报记者前往五里河公园时,发现不少游人坐在草坪上休息、野餐,当即对他们进行了劝阻。
整治 6个房产项目被查
据执法队员介绍,近一阶段,他们加大了对违法占用规划绿地及侵占、毁坏绿地行为的查处力度。
到目前为止,他们共查处园林绿化违法违规行为70余件,教育有违法违规行为者300余人。
当日,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近一阶段以来查处的11起单位和个人侵绿、毁绿的案例,其中包括6个房产项目,如沈阳中盈福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棋盘山满堂乡上木村建设“清韵百园”项目时,侵占规划绿地建设高2米、长150米的实体围墙。
另外还包括,于洪区蓝山路新乐南巷14-3小区居民擅自毁坏小区内绿地种菜等。
行政执法方面表示,将依照《城市绿化条例》、《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及《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退还占用绿地、恢复原貌、补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及进行罚款处罚。
发现侵绿、毁绿可打电话举报
即日起,沈城市民如发现侵绿、毁绿行为,可随时向执法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沈阳市执法局22516801
和平执法局23508613
沈河执法局24148029
铁西执法局25931175
皇姑执法局26740300
大东执法局88724803
东陵执法局24228934
于洪执法局25310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