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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积金贷款政策没变 最多贷款25万
2007-9-6 23:15:33 来源: 时代商报 进入论坛

  9月3日,南京一网站上刊登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新规定:从9月1日起,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曾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暂不批准办理。据了解,南京的这一举动主要是为了顺应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要求,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不予支持。而江苏省公积金贷款政策没有变化。辽宁的政策是否会有类似的改变?沈阳购买第二套住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呢?昨日,记者分别走访了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和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还贷结束一年后

  可以买第二套

  9月5日上午,读者张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张女士说,她在本报看到了南京公积金停贷二套房的新闻后很着急,因为丈夫现在刚刚供完一套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子。而明年孩子准备结婚,这个月她准备用自己的公积金给儿子贷款买房。“这个新闻虽然说的是南京的事情,但是我还是得确认一下,现在沈阳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政策呢?”

  记者首先来到沈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据工作人员介绍,虽然他们也看到了这条新闻,但是目前沈阳并没有接到类似的通知。所以,沈阳的公积金贷款依然执行现有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依然不允许同时贷款两套房,但是如果前一套房的贷款已经还完,则可以为第二套房进行贷款。所以,张女士的情况依然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进行贷款。

  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辽宁的政策没有发生变化,但是省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需要在前一套房还款结束一年以后方可再次贷款。

  ■最多贷款25万

  南京这一次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还包括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中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原来的0.3调整为0.2。也就是说,例如某人可贷15万元公积金,调整后,使用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可贷数额将降低到10万元。记者了解到,目前沈阳以及辽宁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数额并没有变化。单人贷款可以贷款15万元,双方共同贷款可以贷款25万元。

  ■银行人士分析

  南京此举为收银根

  对于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出台,银行人士分析这是与国家收紧银根政策有关。据工商银行金融理财师王健介绍,南京出台这个政策有可能是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公积金支取额度提高有一定关系。

  同时房地产商人张先生认为,南京的新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过旺的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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